有關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遴派一案,請查照。
主旨:有關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遴派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2月19日府人考字第1100335766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0年1月28日中選務字第1103150012號函辦理。
三、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定於110年8月28日(星期六)舉行投票。
四、查公民投票法第24條準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、第59條規定,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、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,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,受洽請之政府機關、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、學校教職員,均不得拒絕。依上開規定,屆時請各機關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時,請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參與投開票所工作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2月19日府人考字第1100335766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0年1月28日中選務字第1103150012號函辦理。
三、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定於110年8月28日(星期六)舉行投票。
四、查公民投票法第24條準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、第59條規定,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、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,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,受洽請之政府機關、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、學校教職員,均不得拒絕。依上開規定,屆時請各機關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時,請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參與投開票所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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