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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,請師生踴躍參加

組別

類別

參賽作品規格

國小組

1.繪畫類

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,大小為四開 (39公分×54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。

2.書法類

1.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(約34公分×135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。對聯、四屏、橫式、裝框、手卷不收。

2.作品需落款,但不可書寫校名(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)。一律採用素色宣紙(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)。

3.平面設計類

1.大小一律為四開(約39公分×54公分),作品一律裝框,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,連作不收。

2.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,得採各類基本材料,並以平面設計為限。

4.漫畫類

1.參賽作品形式不拘,大小一律為四開(約39公分×54公分)。一律不得裱裝。

2.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。黑白、彩色不拘,作品形式單幅、多格均可。

5.水墨畫類

1.大小一律為宣(棉)紙四開(約35公分×70公分),不得裱裝。

2.作品可落款,但不可書寫校名,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。

6.版畫類

1.大小為四開(39公分×54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。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,得以透明膠片覆蓋。

2.作品正面一律簽名(用鉛筆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),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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